天门广播电视台报道记者7号了解到,“十一”期间,我市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,强化监管,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,无安全事故发生。
按照市政府要求,市安监、质监、公安、文化、交通等部门在“十一”期间对各重点场所、重点单位加大监管力度,重点检查歌舞厅、饭店、超市等人流密集公共场所,严查各码头、渡口、客运站等交通运输场所,并对石油、液化气、压力管道等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及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销售等企业加强了安全管理,以确保公众场所、交通运输及渔业船舶的安全。各地各部门还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,严格执行领导值(带)班和安全生产事故专报制度,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,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。
来源:天门广播电视台
责任编辑:肖又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