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审批项目
药品GSP证书(零售)变更、换发
二、审批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十六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三条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八条
三、申报条件
持有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》
四、应提交材料
1、变更企业名称:
(1)申请人填写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变更申请表》;
(2)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企业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;
(3)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正副本复印件;
(4)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》原件。
(5)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(6)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。
2、变更认证范围、地址:
企业先按GSP认证申报材料并经现场检查合格、市局GSP认证公告已在网上发布后,再申请变更认证证书
(1)申请人填写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变更申请表》;
(2)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、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
(3)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》原件;
(4)市局GSP认证公告复印件。
(5)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(6)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。
3、换发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》:
按GSP认证申报材料
五、申请范围
天门市行政区域内
六、办理程序
1、变更认证证书事项
提交申报材料→资料审查→受理→下达现场检查通知书→现场检查→市场科审核→公示→局领导审批→发放证书
2、换发认证证书的
同GSP认证
七、 办理时限
变更15工作日,换发3个月
八、受理地点与时间
天门市市民中心食药监局窗口
时间:周一至周五
工作日 冬令时 上午 8:00-12:00 下午2:30-17:30 夏令时上午 8:00-12:00 下午3:00-17:30
九、收费依据和标准
收费依据:湖北省物价局、财政厅鄂价费[2003]218号文
收费标准:变更认证范围、地址和换发认证证书需进行认证
检查,收费标准同GSP认证。
变更企业名称不需现场检查不收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