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提交证件
1、登记申请表(大厅领取、填写);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(居民身份证明,夫妻共有的需提交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);
3、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(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用地证明);
4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(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);
5、房屋已竣工的证明(竣工验收备案证、安全鉴定报告);
6、房屋测绘报告;
7、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(委托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等)。
二、工作时限
符合规定条件、手续齐全的,自缴纳费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三、服务窗口电话:0728- 5234222
四、服务窗口地址:天门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窗口
五、工作日:冬时令:08:00-12:00 14:30-17:30
夏时令:08:00-12:00 15:00-18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