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门人注意!这样维权,将会“赔了夫人又折兵”

2018-04-18 16:04  

近日,天门市法院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,原告之子为了索要事故赔偿将被告打伤,不仅没有要到赔偿款,反倒自己赔了钱。


2017年8月,兰某驾驶摩托车将经过人行横道的吴某撞倒在地。交警部门认定,兰某为饮酒无证驾驶,负事故全部责任。而后,吴某住院治疗花费21000余元,但兰某在赔偿吴某7000元后拒绝赔偿其他费用。

2017年10月,吴某儿子找到兰某,要求其赔偿剩余费用。因协商未果,双方发生肢体冲突,吴某儿子将兰某打伤(经鉴定为轻伤一级),后被公安机关拘留。2018年1月,吴某将兰某起诉至市法院,请求判令兰某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14000余元。

案件受理后,市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调解中,谈及自己儿子的打人行为,吴某认为打人确实不对,但对方也有责任。兰某则表示虽然自己确实没有尽到赔偿吴某的义务,但现在自己受伤所面临的损失,远远大于吴某的损失。经过法官的耐心沟通和普法教育,吴某对儿子的打人行为向兰某表示歉意,兰某接受了道歉并表示原谅吴某儿子。在法官的主持下,双方最终达成和解。吴某撤回对兰某的民事起诉,并赔偿兰某2万元医药费;兰某对吴某儿子出具了刑事和解书,双方握手言和。


吴某本是这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,其起诉追讨赔偿的诉求合理合法,但因吴某之子的一时冲动,不仅令追讨赔偿陷入被动,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。市法院提醒:这种以暴力处理纠纷的方式不可取。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,不可冲动行事,维权不当只会“赔了夫人又折兵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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