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门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提高到72.792万元

2018-04-03 15:57   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  

近日,记者从天门市人社部门获悉,该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提高到72.792万元,较2017年度标准增加5.56万元,新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。

  据介绍,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,按照规定的标准,对工亡人员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,其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,按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,天门市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提高到72.792万元。依据《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》,参加工伤保险且正常缴费的用人单位,职工工伤(工亡)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;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,职工工伤(工亡)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标准发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