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(零售)变更

2016-12-06 20:29  

一、审批项目

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(零售)变更审批

二、审批依据

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)第十七条——第二十二条

三、审批条件

持有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(零售)

四、申请范围

天门市行政区域内

五、应提交材料

1、企业名称变更:

(1)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变更申请表;

(2)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《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》复印件;

(3)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
(4)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
(5)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。

2、企业法定代表人、企业负责人、质量管理人员变更:

⑴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变更申请表;

⑵拟变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、质量管理人员的技术职称证明,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;

⑶ 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。

⑷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

(5)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
(6)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。

3、经营范围变更:

(1)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变更申请表;

(2)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
(3)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

(4)拟经营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相关储存条件说明;

(5)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
(6)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。

4、经营地址变更:

(1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变更申请表;

(2)变更地址后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、地理位置图、平面图及存储条件说明;

(3)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:

(4)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

(5)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
(6)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。

六、办理程序

提交变更申报材料→ 资料审查→ 受理 →发《受理通知书》→核发《准予变更医疗器械零售企业许可事项通知书》 →现场验收 →审核报批 →办理变更手续

七、办理时限

自受理之日起,15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八、受理地点与时间

天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药监局窗口

电话:0728-5238810,15827947334

时间:周一至周五

九、收费标准与依据

不收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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